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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16日 ZZ [就算我不是一个很好的商人] 先讲一个故事。 一个商人摆摊(错了,摆摊那就是小贩)卖各种各样奇怪的东西,但都没有标价。路人甲对那些小玩意很感兴趣,问商人买(错了,是小贩)。商人看看他,报了一个很高的数字。 路人甲觉得并不值这个价钱,跟小贩(没错!)还价,小贩拒绝。 路人甲愤愤走开,想了想,又踱回来,对小贩说:你这玩意根本不值这个价,也就我看得上。你不肯屈就卖给我,就肯定卖不掉! 小贩:我卖不卖得掉,好像不用你来关心把。 不久,来了路人乙,路人乙看中了一个小玩意,小贩看了看他,没有开价,直接送给了他! 路人甲看到了,愕然。之后狠狠的骂了一句神经病,继而走了。 路人甲犯了什么错?(随便骂人?留着教小朋友把。) 1.定价规则由卖方制定。衡量买卖关系之前,要掂量双方所处的形势是否利于自己。简单的说,卖家若是很想卖,买家可以还价,卖价若是本身并不急着出货,买家的地位就低了,就要自觉遵守卖家的规则,议价很多余。 2.卖家制定的规则和自己的价位有差别,但不能否认卖家制定的规则。价值,不仅仅是指物品本身的价值,也可能和物品对于卖主的意义,市场的波动,还有买家的情况所牵制。比如,很可能路人乙长的比路人甲好看,所以小贩直接送给他(因为小贩特别喜欢好看的事物!) 所以买家不可能正确评估一个物品的价值,因为他没有卖家的知识系统。当然他也没有资格评估,因为他不是制定游戏规则的一方。 3.买家自己不能接受卖家的规则,则已经退出交易,对卖家,对物品都没什么立场关心或者干预。不管卖家怎么做生意,做的下去做不下去,都不是买家应该关心的问题。 就算我不是一个很好的小贩,我也希望路人甲们能默默的走开。 引用通告此日志的引用通告 URL 是: http://violet-an.spaces.live.com/blog/cns!E5EF3E6609ED248B!893.trak 引用此项的网络日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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